谯城区多举措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2024/5/11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日前,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谯城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贫困群众因为健康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掉队。

增加专项救治大病覆盖病种

在既往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癌、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肺结核、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甲状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等30个病种基础上,新增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和风湿性心脏病等4个病种。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4种。

统筹医疗资源,实时定点救治

坚持“就近便民、安全有效、分类救治、全程覆盖”的原则,统筹医疗资源,医院进行专项救治,医院医院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病种优先选用基本医保目录。

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病种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等,制定具体的诊疗管理方案。对新増病种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有序开展集中救治。

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救治质量

坚持“保证质量、方便患者、规范管理”原则,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等规范收治大病患者。实行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实施转诊备案管理。建立完善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和质控体系,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和质控管理工作,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和远程医疗等方式,开展集中救治医疗服务。

加强工作协作,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与民政、扶贫、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指导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杜绝因患者及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行为和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过度医疗行为的发生。加强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把握救治标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确保新增病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种类34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病例例,救治人,救治率达%;累计支付大病保险补偿万元,累计报销比例达90%,大幅降低了贫困患者费用负担。(王超曹博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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